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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西北12个地市取消二手车“限迁”

2016年07月01日 09:23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南都讯 记者薛冰妮 今起粤东西北12地市取消二手车“限迁”。昨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明确,除珠三角9市外,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也就是说,即日起取消粤东西北12地市已实施的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

  所谓“限迁”,是指一些地方对于外省或者外市的二手机动车,采取限制环保标准、限制年份等措施,以避免这些车辆大量流入本地市场。“限迁”往往带来汽车保值率直线下滑,新车销售和二手车流转都受到抑制。《方案》明确,优化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自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取消粤东西北12地市已实施的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不过,珠三角仍执行目前的限迁。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及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等9个市仍“限迁”。

  《方案》还要求完善二手车交易管理服务。落实国家关于简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程序,不得违规增加限制办理条件的要求,统一制定全省二手车交易登记规定,公布办结时限。鼓励二手车经营主体创新经营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二手车流通”,引导二手车交易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网络拍卖等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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