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从深化巡游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全面提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则专门就网约车的管理和运营作了规定。
在深化巡游车改革方面,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现有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逐步过渡。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等,降低过高的承包费和抵押金。
根据改革方案,网约车经营者应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以及线上线下一致,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信息等。网约车平台企业可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政府监管让乘客安全更有保障
一位参与政策制定的专家透露,两大文件基本出发点就是彻底解决目前专车市场发展带来的监管与安全措施缺失,给予专车市场发展空间,又保护乘客利益,同时推动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创立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文件分别给予网约车平台、车辆、司机合法牌照。
据介绍,通过要求网约车必须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文件解决与普通出租车抢客、不公平竞争问题。由各地交通行政部门对专车车辆、司机进行准入考核发放牌照,要求专车必须买运营保险,将目前由各专车平台的自我监管改成政府强制监管,由政府确保司机必须无交通肇事记录与暴力犯罪记录,极大提高乘客的安全保护。政府对网约车牌照的行政监管必然提高其服务价格,要求网约车价格由市场调节,定价高于出租车,且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提供服务,过去靠平台补贴享受低价专车服务的日子不会再有了。
两大文件还留下许多关键性问题待解,如网约车车辆与司机准入门槛到底设多高、网约车平台与司机收入分成如何划定等。上述专家回应,这些技术上比较细小但极为关键的条款,留给各地政府因地制宜,自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