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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与财险公司签订巨灾保险合同

2016年08月08日 08:25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记者7日从广东保监局获悉,湛江市人民政府与两家财险公司正式签订巨灾保险合同,以发生频率较高、影响较大的台风作为灾害因子进行投保,标志着广东巨灾指数保险正式落地。

  广东巨灾指数保险由政府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地方政府,再由政府统一安排救灾,使保险赔付资金全面覆盖受灾地区,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提高受灾地区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巨灾指数保险的赔付触发机制来自气象部门公布的灾害等级。在客观参数达到阈值时,保险公司无需查勘定损即可把合同约定的保险赔付资金支付给地方政府。赔付标准客观、公开、透明,可复核、可监督,避免了损失勘验、赔偿核实、赔付争议等问题,有利于节省救灾时间,提高救灾效率。

  今年3月,广东省财政厅委托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展巨灾保险服务机构资格供应商的招标工作,中标供应商有3家公司。各个试点地级市可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从中选择1家保险机构作为合作对象或2至3家保险机构作为共保体,可根据当地灾害特点及经济规模、保险缺口、财政负担等因素,从台风、强降雨、地震三种重点灾害中选择1至3种进行投保。承保公司针对试点地级市政府需求,采用“一市一方案”的做法,设计保险方案,量身定制个性化的产品和费率。

  目前,广东省汕头、韶关、梅州、茂名等市的试点工作正在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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