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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本月21日开始报名

2017年03月03日 08:30 大洋网-广州日报  评论(人参与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臣)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东莞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第一阶段报名将于本月21日开始。

  哪些人员可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呢?根据相关规定,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含2017年东莞市普通高等学校及户籍在东莞的本省外市各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与此同时,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此外,还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省里通知要求,对于户籍和人事(劳动)关系均不在东莞市的人员,须回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具体要求及安排,可查阅东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或致电(0769)2312618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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