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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律协党委荣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6年07月30日 08:03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党员律师的初心是党旗下的承诺,是以法律人的自觉,践行民主和法治,一心为党、全心为民!

  ———惠州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徐焕茹

  7月1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惠州市律师协会党委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翌日,当看到党委书记黄育辉从北京带回来的奖牌时,惠州市律协党委的党员们都很激动。

  “这份殊荣是惠州律师党建的一面旗帜,对惠州、广东甚至全国的律师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身兼惠州市律师协会会长的惠州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徐焕茹说。

  徐焕茹颇为自豪地告诉南都记者,近年来,惠州为加强律师行业党建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早在2009年,惠州律协党委全国率先在协会章程中明确规定,协会必须接受党委的领导;每年按2 。5%的比例从会费中计提党建工作经费;创新实施“法制副主任”制度,为广东乃至全国提供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优秀样本。

  惠州市律师协会党委成立于2004年7月,隶属于惠州市司法局机关党委,现下辖18个党支部、18 5名党员,党员人数占律师协会699名社会律师的26 。5%。律协党委成立以来,党员律师无一例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现象;近5年来,党委及下辖党支部共12批次、党员2 9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党员律师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

  “当党政领导习惯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施政,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满足民众的知情权,政府将更加透明,官员也将更加尊重司法的独立和权威。”惠州市律协党委的党员律师杨择郡说。

  2006年1月至今,杨择郡一直担任惠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他通过为政府常务会议主讲法律专题讲座、参与政府常务会议的决策讨论和党委政府或政协的相关座谈会等形式,向党政领导传递法治精神、法治思维,让党政领导习惯于形成法治思维,采取法治方式解决社会和经济问题,从某种意义上影响并规范官员的行为。

  “协会党委组织以党员律师为主体,全面担任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以及工作部门的法律顾问,这在全省乃至全国都走在前面。”徐焕茹说,党员律师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还不能仅限于“幕后”,更要勇于走向“台前”,用自己的实践不断推进法治惠州的进程。

  “共产党员就是要战斗在第一线!”徐焕茹称,2011年12月,广东汕尾突发“乌坎事件”,惠州市律师协会党委第一时间指派党员律师杨健华跟随省委工作组进驻。杨健华在担任“乌坎事件”法律顾问期间,为省委工作组下设的选举组、土地组、村财组和善后组提供了多项法律服务及参与各项会议讨论,卓有成效地完成各项工作,得到了省各级领导的肯定。

  用心为民当好法制副主任

  王某使用村里的一处农用地进行果树种植,同村李某却提出异议,结果两人因产生纠纷,关系紧张;居委会被拖欠租金,多次催讨无果,居民准备采取堵大门的方式催收———在农村,村民因为不懂法而将小问题变“大”的现象屡见不鲜。

  不过,这几年惠州由于推行“法制副主任”,这些情形得到很大改善。

  “现在,村民们已习惯了遇到什么事,就第一时间找法制副主任”,惠州惠城区江北街道办三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袁广奇说,法制副主任进村后,村干部、村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不少。

  据介绍,为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2010年,惠州市在基层普法实践中探索实施村(居)委聘任“法制副主任”制度。惠州市律协党委积极动员选派585名律师作为骨干力量,实现全市1262个村(居)委全覆盖。

  徐焕茹也是惠州“法制副主任”大军中的一员。他从2014年开始自愿参加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现担任博罗县横河镇花园村、白马山村的法制副主任已有两年多。虽然他的本职工作繁忙,但每个月都要驱车一个多小时到花园村、白马山村两三次,为村民们提供法律咨询或作普法讲座。他成为村委会信赖的“村干部”,也成了受村民欢迎的法律咨询师。

  在徐焕茹担任“法制副主任”之初,工作开展并不顺利。“一开始,当地有些村干部或村民以为法制副主任能为村里经济发展带来项目和资金,但我们带来的只有专业的法律知识。”

  如何改变村民的看法?徐焕茹的做法是“用心”,真诚地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他们的权益。

  鉴于农村集体土地及农民土地权益对村集体和村民的重要性,这两年多来,担任村“法制副主任”的徐焕茹一直坚持为花园村和白马山村的村民做农村集体土地及农民土地权益的宣讲工作,并为横河镇农村村委干部作了关于农村集体及农民土地权利及其行使的法律讲座。

  除了普法,“法制副主任”还经常协调各种矛盾纠纷。今年初,博罗县横河镇花园村两户村民因一处林地争议积怨颇深,见面即争吵甚至发展到动手打架的地步。日前在徐焕茹的调解下,双方多年积怨得以缓解。

  “取得基层群众的信任,是法制副主任制度推行的前提。”徐焕茹说。

  人物

党员律师江迪彪:

做公益20多年如一日

  “江迪彪虽然是律师,却非常关注社会公益事业,义务为部队、学校、村居做法制宣传工作,是惠州多所学校的法制辅导员,多个部队的拥军模范律师。他持之以恒,20多年如一日,从不间断。因为花很多时间做公益,他的收入都少了很多。”

  徐焕茹说,重大任务有党员、疑难案件有党员、公益活动也有党员,江迪彪是党员律师中做公益活动的模范。

  早在2000年,江迪彪就在惠州七中担任法制辅导员,是惠州最早走进学校的律师。他给学生们讲如何做人,预防青少年犯罪,因此也被聘为惠州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阳光导师”。

  江迪彪介绍,2011年,“感动中国人物”丛飞的遗孀邢丹坐车路过惠东高速时,被3名少年投掷石块砸中身亡。由于邢丹的身份特殊,当时该案引起了全国关注,各大媒体纷纷报道。江迪彪作为法律援助者,担任3名少年的辩护律师。

  由于当时3人中的主要被告人林某不满16周岁,还有一人也不满18周岁,都是未成年人,江迪彪为此多次去看守所与3名少年交流,并用问答式的方法,了解他们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个人喜好等。通过交流,江迪彪不仅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也希望给他们树立起生活信心。

  最终,在江迪彪的辩护下,3名少年分别被判刑12年、10年和6年,3人均服从判决。该案还突破了一项刑法理论,即3人虽然是共同犯罪,但因为年龄不同,而被判处不同罪名。

  至今,江迪彪已提供了至少300宗法律援助服务,还参加了惠州市志愿者联合会。让他自豪的是,20 10年省运会在惠州举行,他为8000多名志愿者讲了20多场法律知识课。“用法律的知识,为贫困人员、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给他们指明一条光明的道路,我做得非常开心,”他说。

  采写:南都记者 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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