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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长期占道经营的三店铺分别被罚20000元

2017年06月29日 08:22 江门日报  评论(人参与
占道经营屡教不改,蓬江区城管局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占道经营屡教不改,蓬江区城管局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江门日报讯 (文/图 记者/郭永乐 通讯员/谭聂) 占道经营就像城市的病毒,它侵占了公共道路,造成交通拥挤,所到之处还垃圾遍地,造成“脏、乱、差”。目前,江门市正在创文复审阶段,针对占道经营的商贩,蓬江城管不断宣传教育,耐心劝说,绝大部分商贩经过教育后都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整改。然而,仍有个别商户为了一己私利,侵犯公共利益,乱摆乱卖。近日,蓬江区城管局白沙中队执法人员向紫沙路××水果商行、××食品店、××蔬果商行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处20000元罚款。

  占道经营要罚款20000元?原来,据周边群众反映和白沙中队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发现上述三间店铺长期在门前的城市道路上摆放货物、货架等物品,侵占公共道路,影响市容市貌,妨碍市民出行。执法人员多次对其劝导教育,但其拒不改正。

  于是,白沙中队于3月23日向这三间店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入室经营,还路于民。但中队执法人员复查该路段时,发现这三间店铺依然不按要求整改。5月12日,蓬江区城管局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分别对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告知书送达后,当事人不服,申请了听证。经召开听证会和查阅相关资料,原处罚意见认定事实清楚,依据充足,经研究,决定予以维持。

  近日,蓬江区城管局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该三间店铺依时缴纳了罚款。

  蓬江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占道经营行为,该局将会采取错峰执法、专人守点等方式,分片区、按网格开展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以劝导教育为主,但针对屡教不改的占道经营顽固分子,将严格执法,确保辖区市容市貌整洁有序。请广大商户自觉入室守法经营,共同创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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