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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台山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准备工作

2017年06月29日 08:24 江门日报  评论(人参与

  江门日报讯 近日,台山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知识。台山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共同学习研究在新形势、新常态下的文物保护工作内容,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传统历史文化遗产。

  目前,台山可移动文物共登记录入藏品5367件(套),均是台山市博物馆藏品。不可移动文物类,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4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处,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2处;中国传统村落1处,广东省传统村落2处。下一步,台山将结合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具体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九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准备工作,争取将五处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点申报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台山市市长李惠文指出,目前,台山正在积极开展“海丝”申遗、南粤古驿道等文物保护工作。各级干部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学习;二是增进对文物特征的了解,对于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的概念有清楚的认识,并制定相应保护措施;三是明晰文物管理保护责任,把责任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好。

  会议要求各镇(街)积极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核定公布等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文物安全大检查大排查,抓住隐患整改不放松;努力营造声势,严厉打击文物犯罪;重视执法督察,抓好工作落实。

  (李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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