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扩大居家养老资助范围 覆盖失独老人

  新华社广州10月9日专电(记者陈寂)记者9日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广州市将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受益面,为失独、高龄、失能纯老等老人群体提供资助,提高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水平。

  广州市民政局近日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扩大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具体举措是,在原有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六类对象”的基础上,新增为计划生育特扶老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并对本市户籍经济困难、自愿负担一半费用的失能纯老(含孤寡、独居)家庭、80周岁及以上老人给予补助。据了解,计划生育特扶老人为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老人。

  据广州市民政局介绍,广州市目前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400元不等,2015年广州全市财政投入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经费约0.12亿元。该意见明确扩大购买服务范围,提高资助标准,进一步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受益面,提高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水平。

  目前大中城市的中心城区普遍存在着养老需求高而养老机构较少的矛盾。为缓解这一矛盾,该意见在完善服务设施网络方面,提出支持闲置的公有房产优先用于养老服务,对用于社区养老服务的公有住房实行定向租赁和租金优惠。

  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2013-2020年)》选址地块举办社区养老综合体;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对厂房、商业设施等场地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闲置的公有房产优先用于养老服务,对用于社区养老服务的公有住房实行定向租赁和租金优惠。

  该意见中主要创新举措还包括理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制、大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等。该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形成具有广州特色、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护理、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让老年人满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