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燕 通讯员张玉哲 广东本、专科学费可能调整。昨日,省发改委公布两套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两套方案分别在现行学费标 准基础上上调16 .6 %~16 .7 %、25 .3%~25 .4%。此外,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学费标准上浮10%,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暂不 调整。调整后的学费标准自20 1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本月28日,省发改委将举行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对两套方案以及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进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方案一:生均学费标准5343元
根据2012年至2014年生均培养成本的变化趋势,以及“十二五”时期的物价涨幅和“十三五”时期价格预期调控目标,成本监审结论得出,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2016年至2020年年生均培养成本预计为26983元。
各 学科门类“十三五”时期具体的学费标准以测算的“十三五”时期的生均学费标准为基础,综合考虑各学校层次、各学科门类的比较系数,以及各学科门类的学生数 进行推算。学校层次比价系数以及学科门类比价系数沿用现行比价系数:学校层次之间的比价关系,具有博士授予权本科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不具 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学费标准比例为1.2:1.1:1;学科门类之间的比价关系,文科类、理工类、医学类学费标准比例为 1:1.13:1.26.
该方案以现行学费分担比例21.3%调减1.5个百分点后,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343元。据此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32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020元,医学类专业6720元。
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88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520元,医学类专业6160元。
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43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010元,医学类专业5600元。
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5250元,其他专业6410元。
方案二:生均学费标准为5747元
该方案以现行学费分担比例21.3%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747元。据此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72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470元,医学类专业7220元。
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24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930元,医学类专业6620元。
不具有硕士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77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390元,医学类专业6020元。
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5640元,其他专业6890元。
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学费标准上浮10%
为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此次学费标准调整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对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的学费标准在具有博士授予权本科院校学费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
艺 术类专业学费标准则暂不调整。省发改委介绍,2012年广东省对三所术科院校(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学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与外省同 档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相比较,广东现行的学费标准处于中等水平,此次不再调整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仅重新划分学科门类为理论类艺术专业和其他非理论类 艺术专业两类。
考虑到农学类专业是国家和省重点扶持专业,财政拨款系数比工科类专业高21%,借鉴外省给予农学类专业学费一定优惠的做法,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农林类专业学费按理工类专业80%收取。
据统计,广东省公办高校学科专业中,艺术教育、心理学等21个学科专业存在交叉,可在交叉领域择一授予学位。由于不同学位的培养方案有所不同,对应的培养成本也有所区别,本次学费标准调整明确,交叉类学科专业以最终授予的专业学位类别收取相应的学费。
高校可自主选择按学分制收费
值得注意的是,为加快推进我省学分制收费改革,按照“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费不得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总额”的要求,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将原来的学年制收费改为按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收取。
其 中,学分学费以正常完成各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应修最低学分为计算基础,按学年中学生实际选定课程学分计收;专业学费即学年制学费额度扣除学分学费后的部 分,按学年计收。同时,进一步优化程序,具备条件的高校(或部分专业)按规定核算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的具体标准,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备案后,由学校 向社会公示后执行。现阶段,我省高校学年制收费和学分制收费两种方式并存,由高校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调整后的学费标准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 16年秋季入学的本、专科新生学费标准按照调整后的学费标准执行,现在校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
释疑
A
为什么要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
省发改委解释,经成本监审,2012年至2014年我省高等教育生均培养成本总体呈上升的趋势。随着学生培养成本的逐年增长,财政投入也在逐年增加,而学费却维持2000年制定的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
同时,发挥学费的分担作用,为广东省正在实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粤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提供资金保障。以及发挥成本分担和价格杠杆作用,通过适度调整学费标准,有效补偿和调节教育资源,促进公平。
B
方案一的学费分担比例为何调减1.5%?
高 校办学经费由政府财政投入、学生学费、学校其他收入三部分构成,用于学生培养的主要是政府财政投入和学生学费。经成本监审和分析测算,我省公办普通高校 2012年至2014年年生均培养成本为24279元,年均增长3%,参照这一增幅和“十三五”时期价格预期调控目标(年均增长3%左右),预计2016 年至2020年年生均培养成本为26983元。
与此同时,财政对高等教育投入在逐年增加,生均财政投入占生均培养成本的比例也在增 长,这为适度调整学费分担比例创造了条件。2012年至2014年,学费分担生均培养成本的比例为21.3%,年均下降0.6%,预计2016年至 2020年学费分担比例累计下降3%。为均衡负担,取中间值进行调减,得出2016年至2020年学费分担比例为21.3%-1.5%=19.8%。
C
如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读得起书?
目前,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在校贫困生人数约为25万。考虑到未来国家扶贫力度加大,在校贫困生数量将逐步减少,预计2016年新入学贫困生为6万左右。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后,有关部门和学校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的各项政策,加大资助力度。
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学费使用监管,建立健全高等学校经费投入与使用的监督制度,确保学费优先用于人才培养和内涵提升。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确保高校发展的合理需要。
省发展改革委表示,听证会不是决策会,而是一个听取民意、收集意见的平台。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广东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