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魏徽徽)揭东一村民林培强被指因多年同村好友关系,为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建造阴宅、风水工程和农庄,伪造两单位的《请示》让陈弘平批示后获得财政拨款350万元,被控贪污、诈骗两罪。陈弘平上个月在佛山中院受审时否认建阴宅、搞风水一说。昨日下午广州中院对林培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7个月24日。

  案情回放

  伪造《请示》让书记批示后获拨款

  现年62岁的林培强来自广东省揭东县,只有小学文化,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认识陈弘平。此后陈弘平一路高升并官至揭阳市委书记,仍与林培强保持往来,几十年交情甚好。

  随着陈弘平倒台,林培强也牵涉进其贪腐案,于2012年8月18日被监视居住,同年9月24日被逮捕。林培强第一次在广州中院受审是2014年8月底,2016年4月28日因严重疾病被广州中院取保候审。时隔一年半,林培强再次坐到广州中院的被告席上。

  据悉,此前林培强被控贪污罪和诈骗罪两个罪名,包括2010年8月,林培强和陈弘平选定揭东县西场镇一处山地供陈弘平建造阴宅、风水工程及农庄。二人商定,由林培强负责承包上述山地和工程建设事宜,陈弘平负责解决工程建设资金。不过,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对阴宅、风水工程等问题并未再次提及。

  判决书显示,林培强系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县锡场镇锡东村村民,与陈弘平是同乡关系。2010年8月,林培强拟建造农庄等建筑和设施,选定揭东县锡场镇藤吊岭上柿园山地(下称上柿园山地)作为建设地点,陈弘平答应负责解决工程建设资金。

  2010年10月28日,林培强办妥上柿园山地承包手续,同年11月3日注册成立揭东县培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培蓥公司)。同年11月10日,林培强虚构培蓥林场需要重新开垦900余亩耕地、修建进场水泥路等事由,以培蓥公司名义向揭阳市国土资源局、揭阳市公路局出具虚假的《关于支持复垦耕地资金的请示》及《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整治及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申请资金补助的请示》。

  对此,陈弘平在上述虚假的《请示》中批示要求办理拨款,并将上述《请示》批转给揭阳市国土资源局、揭阳市公路局执行。同年11月24日至12月3日期间,揭阳市公路局、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先后向培蓥公司拨款人民币共计350万元。林培强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并未用于耕地复垦和生态整治。

  审判焦点

  陈弘平未供认共同贪污不认定贪污罪

  对于检方指控林培强犯贪污罪,广州中院经查认为,现有证据中只有林培强一人的供述证实其与陈弘平共同贪污上述国家财政拨款的行为,除此之外并无其他直接证据。陈弘平始终没有供认他与林培强共同贪污公款的事实,公诉机关提交的其他证人证言也是基于传来消息和猜测得出的结论,尚不能充分证实林培强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据此,广州中院认为,在目前证据情况下,认定林培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较为妥当。林培强因涉嫌抽逃出资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应当以自首论,依法减轻处罚;念其患有严重疾病,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依法从轻处罚。

  昨日下午,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宣判,对林培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7个月24日,并处罚金35万元。判决书显示,刑期截止于2016年4月28日即林培强取保候审之日。宣判后,林培强表示要上诉。

  新闻链接

  陈弘平受审否认建阴宅搞风水

  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涉嫌受贿、贪污、行贿一案于今年5月在佛山中院一审开庭,陈弘平被控收受贿赂人民币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并与他人共同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人民币350万元,以及行贿100万港元。

  对于建阴宅、搞风水一说,陈弘平受审时始终否认,他说“实际上这笔钱是划拨给林培强修路、建水坝、开发农庄的,是扶持农业,而作为市委书记批农业项目虽然不合规,但也是常见的做法。”

  而昨日广州中院的判决也认定,林培强的诈骗行为与陈弘平没有共同犯罪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