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东莞“4·26”系列地下钱庄案,一举捣毁10余个地下钱庄窝点

  近日,东莞市公安局开展收网行动,成功侦破“4.26”系列地下钱庄案,抓获涉案嫌疑人20余人,捣毁地下钱庄窝点10余个,缴获现金人民币920余万元、港币100余万元,冻结350余个涉案账户约1.04亿元。经查,该犯罪团伙涉嫌非法买卖外汇金额逾160余亿元人民币。该案是近年来东莞警方一次行动中捣毁钱庄窝点及家族地下钱庄最多的一次。

  2016年4月,东莞市公安局获悉有个外号叫“美元强”的男子以南城区为据点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的线索,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侦查,该案犯罪窝点隐藏于该市多个镇街住宅小区,整个犯罪团伙由钟某强家族、刘某满家族等五个家族组成一个特大的地下钱庄犯罪网络。根据案件特点,专案组对各个犯罪团伙实行逐个击破,通过掌握各个犯罪嫌疑团伙成员动态及相关信息,初步梳理出各犯罪团伙成员非法买卖外汇的犯罪事实。

  2016年6月,专案组出动警力,分别在南城、莞城、万江、石碣、石排等镇街展开统一抓捕和收网行动,一举捣毁地下钱庄窝点10余个,抓获刘某满等涉案嫌疑人20余名,缴获现金人民币920余万元、港币100余万元,冻结350余个涉案账户约1.04亿元,经查,上述犯罪团伙涉嫌非法买卖外汇金额逾160余亿元人民币。收网行动圆满成功,案前锁定的犯罪嫌疑目标对象无一漏网。

  经查,钟某强家族、刘某满家族等犯罪嫌疑团伙以各自家庭成员组成。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每个团伙由专人负责联系客户商定外币兑换汇率后,由团伙其余成员进行账户转账交易或到商定地点现金交易。团伙成员长期以各自分散于南城、莞城、万江、石碣、石排、高埗、道滘等镇街的公司、住所、商铺或出租屋作窝点,利用以本人或亲友的身份在境内外银行开设的大批银行账户,以银行网银转账或提现方式交易,长期与周边企业和“同行”等进行非法买卖外汇的犯罪活动。多年来,窝点团伙之间也存在频繁的外汇买卖关系,逐步形成盘踞于上述镇街、辐射周边镇街的地下钱庄网络。

  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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