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映光 通讯员 阳检宣

  记者从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曾参与绑架案件而后潜逃28年的男子陈某辉已落网,并于近日被该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介绍,1992年10月,陈某辉伙同鄞某忠、蔡某丰、黄某民、蔡某潘(均已判决)商议绑架当地富裕家族一7岁男童,向其家人勒索钱财。

  此后,在当月20日上午11时许,鄞某忠、黄某民驾驶摩托车到潮阳金玉镇一小学门口,将该男童强行带到谷饶镇一村民家中。随后,蔡某潘及蔡某丰与被害人家属联系,假意帮忙寻人,从中充当联系人。最后,双方约定以人民币20万元赎回男孩,并约定交接的时间、地点。

  至当月27日晚,黄某民驾驶摩托车载陈某辉、鄞某忠及被绑架男童到约定地点交接。陈某辉等人得款后逃到谷饶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拦截,鄞某忠被当场抓获,现场缴获赃款20万元、火药枪一支。同案人蔡某丰、黄某民、蔡某潘等3人随后也相继落网,并受到法律严惩。

  其中,鄞某忠因犯绑架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蔡某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黄某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蔡某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但陈某辉却一直在逃,逍遥法外。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时隔多年,公安机关在开展涉黑恶线索排查工作中发现相关线索,于今年2月13日在广州市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辉。后经汕头市潮阳区检察院审查,对该员以涉嫌绑架罪作出批捕决定。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提醒,近年来司法机关的办案力度在不断增强、侦查技术手段也在不断提高。现在,再高智商的犯罪、再隐秘的躲藏也会败给大数据、高科技,逃犯已难以遁形。奉劝在逃人员早日投案自首,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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