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2018年3月9日下午,塘厦镇一小区的翟女士(化名)抱着3个月大的外孙女凡凡外出散步,然而不幸的是,凡凡被一个从天而降的苹果砸中头部,至今依然昏迷不醒。医生告知:凡凡右脑或失去所有功能。

  最终,警方通过DNA鉴定确定肇事者为家住该栋某单元的一名11岁女童,事发时其独自在家。该事件发生之后迅速引起网友广泛的关注与讨论,尤其是有关高空抛物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法律责任也成为热议话题。

  本期法治东莞借用天津海纳媒体大数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海纳炫知平台”与“紫藤评论采集分析器”,从传播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并邀请东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汉章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爱东解读高空抛物涉及的法律问题。

  分析

  警方快速破案获网友肯定

  通过“海纳炫知平台”数据显示,该事件已经传播17天7小时(截至2018年3月26日9:00),共计859家媒体针对该事件总计报道了2314次,其中原创新闻报道451篇。

  被转载次数最高的报道标题为《又是高空抛物!楼上扔苹果砸中楼下3个月大女婴,深圳抢救至今未醒》,该条新闻已经被转载135次。

  从传播趋势来看,该事件的传播随着事件的不断发展分为两个高峰——第一个高峰是事件刚刚被曝光,主要集中在3月12日至3月17日之间;第二个高峰是找到了抛物者,主要集中在3月21日至3月23日之间。

  报道数量排名前五的区域中,事件发生地广东对该事件报道了873次,是所有区域中最关注该事件的地区。后续排名依次是北京(869次)、江苏(100次)、上海(83次)以及浙江(68次)。由此可以看出,经济发展越发达,对该新闻讨论越多。

  针对“苹果砸中女婴”事件,该事件发生的初期主要是由各个地方媒体及自媒体进行传播,迅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进而引起了众多中央媒体的重视并逐渐成为该事件的主要传播媒体类型。同时,对于东莞当地镇政府的快速反应及警方的及时破案,广大网友持肯定态度。

  预防

  如何预防高空抛物的发生?

  李爱东律师认为,首先,要强化高空抛物的危害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在建筑物公共区域明确提示禁止标语,展示相关案例;二是建筑物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定时组织居民举办高空抛物危害等相关法治讲座;三是监护人和学校应当对孩子和学生加强高空抛物方面的教育工作。

  其次,强化对高空抛物的监管,在不侵犯居民隐私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对建筑物立面监控覆盖,这样一方面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一旦出现问题也能及时取证,不至于让无辜者代替肇事者赔偿。

  法律解读

  监护人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李爱东律师认为,就塘厦11岁女童砸伤3个月大凡凡的事件而言,根据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由肇事的11岁女童向受害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是基于11岁女童尚未成年,属于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应当由其监护人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就本案而言,作为11岁女童的监护人让小孩独自在家,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责任,不存在减轻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此外,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未维护好小区的公共秩序和履行职责,应当承担未尽到相应管理义务的赔偿责任。

  法律责任划分

  李爱东律师说,高空抛物涉及的民事责任认定最常见有三种情形。

  第一,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具体的高空抛物侵权人或实施人的,那么,由具体的侵权人或实施人向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这一情形主要依据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如果找不到具体的侵权人或实施人,那么,将由可能存在侵权或实施的人向受害人给予补偿。也即是说,如果可能存在侵权或实施的人无法证明自身的清白(如事发时不在家),就要向受害人或近亲属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三,所在建筑物的物业管理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因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者,其作为建筑物的物业管理义务人对于高空抛物这种破坏小区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未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未维护好建筑物公用区域的公共秩序是导致受害人受到损害的原因之一,应当对受害人或近亲属承担相应的未尽到合理管理义务的责任。这一情形主要依据物权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

  高空抛物也涉及到刑事责任,如果高空抛物的侵权人或实施人主观上存在故意,那么,侵权人或实施人可能还会涉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之外,也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等其他刑事犯罪行为。

  未成年人高空抛物导致的责任如何承担?

  李爱东律师说,未成年人高空抛物涉及的民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未成年人是高空抛物的侵权人或实施人,那么,致使受害人伤亡的,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向受害人或近亲属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如果监护人已经尽到监护管理责任的,可以减轻监护人的侵权责任。这一情形主要是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未成年人高空抛物涉及的刑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高空抛物行为确为未成年人所实施,而未成年人又存在主观故意,导致严重后果的,则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但是基于未成年人的年龄情况,可能存在不同的处罚后果: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的,通常以监护人加以管教为主,也可以由相关部门收容教养。但是,对于年满十四周岁而不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涉嫌刑事处罚的,应当从轻和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