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之道 新华社发 (资料图片)“围观”之道 新华社发 (资料图片)

  文/广州日报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钟继煊

  日前,中山市召开2016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会。深入学习贯彻省纪委上半年总结会的有关部署要求,总结交流上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当前反腐败形势,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记者获悉,今年上半年,中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处级干部12人,处理存在“为官不为”问题的干部36人,对1832 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

  “办案协作区”升级为“纪律审查协作区”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雷彪充分肯定了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雷彪指出,应当清醒地看到,在正风反腐越来越严、纪律要求越来越严、执纪标准越来越严、干部监督越来越严、责任追究越来越严的形势下,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面临很大的困难和挑战:查办案件力度仍需加大,换届风气监督责任依然很重,整治不作为不担当工作仍需持续发力,深层机制创新尚需破题,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雷彪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围绕大局、突出主业,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二是严抓严管、小过即问,实践好“四种形态”;三是深化监督、正风肃纪,使作风建设全面好起来;四是找准定位、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五是坚持标本兼治,夯实监督执纪问责基础。

  据介绍,市纪委为增强惩治腐败的力量和成效,优化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将“办案协作区”升级为“纪律审查协作区”, 组建由5个纪检监察室、25个镇区和22个派驻(出)机构构成的5个纪律审查协作区,加强对全市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变单兵作战为兵团作战,进一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纪律审查水平和能力,提高纪律审查质量。

  撤销市直机关本级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划转、调剂、适当增配等方式,组建22个派驻机构,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监督任务重的市直单位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综合设置派驻机构,实现全市所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派驻全覆盖。

  查处处级干部12人

  上半年,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持续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收集线索525条。畅通信访渠道,接收信访举报473件(次),同比上升25.8%;初步核实问题线索252件,同比上升20.57%;立案210件,同比上升52.17%,其中处级12件,科级19件,严肃查处市工商局原副局长程新友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强化教育监督、谈话提醒,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关于建立健全谈话提醒制度做好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意见》,谈话提醒1832名党员干部,其中地厅级干部15人,县处级干部382人,乡科级干部908人,一般干部527名。

  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加大作风类案件特别是顶风违纪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上半年立案作风类案件1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及以下干部9人。

  3名纪检监察干部被处分

  会议强调,继续重拳整治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重点整治执行上级机关决策部署不力、履行执法执纪职责不力、履行社会管理职责不力、履行内部管理职责不力等四类“为官不为”问题。上半年,对存在“为官不为”问题的党员干部36人作出处理,其中处级干部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6人、通报批评14人。重点查处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在处理大南公路工程(大涌段)项目工程招投标投诉不作为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以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防止“灯下黑”。对3件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进行立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严肃查处黄圃镇原纪委书记何联勋拖拽女大学生事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