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赖珮纹)为自己和妻子工作调动,采取请客吃饭、贿送现金等方式感谢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1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杨锦财涉嫌行贿罪一案。据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3年间,杨锦财总共贿送给黄柏青人民币8.4万元,港币4.3万元。
杨锦财今年50岁,大学学历。17岁时入伍,从一名消防员升为班长、文员,再到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在消防系统工作了28年。
据起诉书指控,2008年杨锦财在担任广东省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期间,为解决其妻子工作调动问题,在时任广东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的帮忙下,顺利将其妻子调到广东省水利厅下属单位工作。为了感谢黄柏青的帮助,杨锦财于2008中秋节前通过张某贿送港币3万元给黄柏青,2009年春节前贿送港币1万元给黄柏青。
2010年,杨锦财从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转业,再次于黄柏青的帮助下,调到广东省水利厅,担任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党委委员、省水利厅水利水政监察局东江分局局长。2010年至2013年,每年中秋节前,杨锦财都会在某酒楼宴请黄柏青的妻子陈某,多次替陈某支付在酒楼拖欠的账单共8.4万元,期间贿送港币3000元给陈某。
庭审中,杨锦财表示有些钱给的并不情愿,本来是邀约黄柏青一起吃饭,由于对方工作繁忙不能如约而至,多是他的妻子陈某到场。其中有4次饭后买单时,陈某都提出让杨锦财帮忙把先前在饭店消费欠下的钱一并结清的请求。“有时候自己身上钱不够,也不好意思说拒绝,只能叫她先走,等家人或朋友送钱过来再把账给结了。”
辩护人为被告人杨锦财作无罪辩护。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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