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钊 通讯员梁安仪 周艺 年过六旬的刘某良与刘某华本是花都某村的好友,闲聊时打赌游泳,不料刘某良游到池塘中溺亡,事后其妻儿将刘某华告上法庭,索赔70多万元。近日花都法院审理判定,打赌方刘某华担责两成。
去 年2月的一天晚上,刘某良到同村好友刘某华的士多聊天,刘某良称自己水性很好,可以游过门口长约60米的池塘,刘某华表示不信。继而两人便打起赌,约定如 果刘某良能够游泳横渡池塘,刘某华就给其1000元。一时冲动的刘某良便脱了衣服跳进水里,谁知游到一半时溺亡。
近日,花都法院审 理该案,认为刘某良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清楚自己的身体状态,亦应能够预见打赌行为的危险性,他未受过专门训练,冒险下水溺亡,自身应当承担主要责 任。而刘某华与死者订立赌约,让六旬老人刘某良在冬季下水游泳,是显而易见的冒险行为。如果是轻易完成,刘某华也不可能同意支付1000元赌金,且同意支 付赌金也在客观上鼓励了刘某良下水,且刘某华在事后逃离现场。故此,刘某华的行为亦存在过错,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综合考虑,法院认定刘某华应承担 20%的民事赔偿责任。被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