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明新区黄小姐来电咨询:我公司在2018年5月1日投资新设了集成电路线宽为100纳米、经营期为15年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请问可以享受哪些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深圳市税务局王小姐回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的规定,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享受上述优惠的,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

  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其主体企业应符合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条件,且能够对该项目单独进行会计核算、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南山区刘先生来电咨询:我公司是2018年6月5日新设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投资额200亿元且经营期20年,请问可以享受哪些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深圳市税务局熊小姐回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的规定,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企业获利年度起计算。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自企业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龙岗区张小姐来电咨询:我公司是2017年1月10日设立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投资额100亿元,请问是否可以享受相关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深圳市税务局王小姐回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第五条的规定,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但未获利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福田区罗先生来电咨询:我公司是2017年3月2日设立的集成电路线宽为0.8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请问是否可以享受相关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深圳市税务局熊小姐回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第六条的规定,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但未获利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吴洁 熊晓月 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