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即将上线 租客可线上选房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幸端)继《东莞市(住宅)房屋租赁合同》和《东莞市(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征求意见后,东莞市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即将上线。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官网了解到,《东莞市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网签合同备案试行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试行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试行规则》,租客将可以在租赁平台上挑选真实的房屋租赁并网上签约租房;外地户籍租客或将可持租赁合同按规定申领居住证,申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提取住房公积金等。
租赁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从《试行规则》了解到,租赁平台上线后,出租房屋的机构、房东个人等应将符合要求的房屋房源信息主动上传租赁平台。
对于规模大、信誉好、具备信息化等条件的机构,可向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通过数据接口方式批量上传房源信息,按照租赁平台房源信息发布规则即时对外发布,并对房源真实性负责;其他经营主体及个人须先通过房源真实性验真后,方可在租赁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
租客则可以登录租赁平台进行线上房源选择。确定房源后,预约出租人或受其委托的房产经纪人、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线下实地看房,达成一致后,在租赁平台上进行合同网签,租赁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
信息发布前要验证真实性
《试行规则》要求,出租人、承租人、房屋租赁企业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租赁平台办理相关业务的,应当先在租赁平台办理用户认证,取得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权限,注册账号时需要通过身份实名验证。同时,用于出租的房屋信息包括上传房屋图片、权属证明、租金标准等要如实录入租赁平台,并通过房源真实性验真后,租赁平台方可发布租赁信息。未通过房源真实性验真的,可向镇街(园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租客也可以通过租赁平台发布求租信息,并且查询房屋租赁信息。
当租赁双方完成合同网签后,平台系统自动将双方的身份信息、房源信息和合同信息进行整合,形成电子档案,并生成电子版《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东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即视为完成备案。同时,双方可在租赁平台上打印上述两份材料,可通过扫描材料上附带的二维码获取相关信息,验证网签合同备案的真伪。
《试行规则》提出,租赁房屋以用途分为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两类,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镇街(园区)开展房屋租赁网签合同备案。同时,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定期统计、汇总网签合同备案信息,监测租金变化情况,向公众提供租赁信息。
外地户籍租客可提取公积金
《试行规则》提到,未来东莞非本市户籍租客甚至可持《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按照相关规定申领居住证,申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
凡使用租赁平台网签合同备案后,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包括其他居住使用人)承租居住房屋的,持租赁平台备案的《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或《东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身份证明,可按规定申领居住证,申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可按规定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
此外,各出租人、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猜你喜欢
- 东莞石碣镇严查散乱污企业 严把监管防线
- 评论() | 分享06月13号 11:30
- 东莞中小学校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等课程
- 评论() | 分享06月13号 11:29
- 东莞发布暴雨黄色和雷雨大风蓝色预警 请注意防御
- 评论() | 分享06月13号 11:29
- 东莞将迎来龙舟水 新一轮强降雨今天开启
- 评论() | 分享06月13号 11:28
- 广东省中专志愿今日起填报 考生可填报4个志愿
- 评论() | 分享06月13号 11:26
- 东莞设立166个调处中心 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 评论() | 分享06月13号 11:25
- 东莞1200多公安铁骑全面投入一线执法勤务工作
- 评论() | 分享06月13号 11:23
- 东莞石龙推行“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大作为
- 评论() | 分享06月13号 11:03
- 城市行走达人欢聚东莞松山湖 用步伐走出健康生活
- 评论() | 分享06月12号 11:26
- 老龄化日益突出 东莞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取得新突破
- 评论() | 分享06月12号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