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点3 :债转被禁催生“拆借中心”

  “如果所在地方监管跟进该项禁令,对我们平台的交易量影响不会太大,主要是对用户体验会有影响,因为个人债权转让解决的流动性问题,满足了一部分投资人灵活使用资金的需求。”上述江浙P2P平台负责人称。

  而广东某平台负责人表示,该禁令出来后,势必变成出借人为解决流动性,要以债权进行质押再借一笔钱,行业内称为净值标。但这样一来,会造成更大的问题,当出现逾期的时候,如果是债权转让,不管谁买,只影响一个人,而不断进行债权质押,就会影响一连串的人,风险反而会不断传递和扩大。

  对此,上述江浙P2P平台负责人亦认可,“若真的被禁,估计后续也会有其他的变通渠道或产品出现。一切创新都是要靠探索的,解决流动性问题,目前说不完整会有哪些举措,我想可能会出现两种解决应对方法。”

  而他说的两种解决应对方法分别是,第一种,超级放贷人模式可能会重新被平台利用起来;第二种,类似银行与银行之间的拆借中心可能会出现。

  “这并不是说会明确地提出来建立这么一个中心,可能行业里关系比较好、信任度比较高的平台之间会形成一个联盟。”上述江浙P2P平台负责人说。

  该江浙P2P平台负责人表示,此构想主要源于此前的借款上限(在单一P2P平台,个人最多借款20万元,企业法人最多借款10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个人最多借款100万元,而企业法人不超过500万元)规定和平台的态度,即借款上限出来后,上海一些平台在讨论,企业若借款500万元,可以每家分100万元。那么,流动性方面,万一哪家平台出现问题的话,资金可以通过一些方式到另外平台去周转,这也是有可能的。

  不过,上述江浙P2P平台负责人也自行分析了一下这两种解决应对方法的利弊,“第一种超级放贷人模式,相关监管办法是不鼓励的,甚至是禁止的;第二种方法,更有风险,做‘拆借中心’一定要有政策允许、行政许可。这实质上也涉及债权转让、线下交易等风险。”

  而陈晓俊则认为,禁止个人债权转让,对于发布净值标的平台有了更大的机会,但需控制杠杆,否则容易出现其他风险,同时,对于投资人并不青睐的借款期限较长的标的,平台可能会通过拆期限的形式解决,这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