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东|城事|汽车|财经|鲜城|旅游|城市|美食|快投诉|网站地图|手机版
佛山

新浪广东>佛山>正文

南海公安:在车内悬挂恐怖饰物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2017年03月02日 08:13 大洋网-广州日报  评论(人参与
恐怖面具照片,来源南海公安。恐怖面具照片,来源南海公安。
滥用远光灯滥用远光灯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罗林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宇杰(署名除外)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司机一个人开着车,突然发现前车挂着一只鬼。”这不是恐怖电影,是佛山马路上真实的一幕。近日,南海公安收到举报,还公开了照片。据悉,前车的“鬼”竟然是车主故意放置的恐怖面具,其目的竟然是为了应对“滥用远光灯”。

  佛山公安部门提醒,不按规定悬挂装饰物是交通违法行为,面临200元以下罚款。如因悬挂恐怖面具导致交通事故,车主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由18万网民评选出的最讨厌交通违法行为大数据显示,滥用远光灯排名榜首。

  奇葩 车主怪招治远光狗

  记者从南海公安获悉,有市民举报称,自己在马路上遇到一辆“鬼车”,并发来了相关的恐怖照片。

  从照片可以看到,这辆粤Y牌的车厢内,悬挂了一个恐怖的面具。据南海公安推测,吓人的面具是被用来对付“滥用远光灯”的,车主的做法令人哭笑不得。而广东人非常讲究出外行车要有个“好意头”,好端端的一辆车,悬挂如此恐怖和寓意不吉祥的饰物,也反映了南海部分司机对滥用远光灯这种不文明交通行为的痛恨。

  调查 恐怖饰物淘宝有销售

  那些在路上乱用远光灯的人,被网友们戏称为远光狗。

  据了解,在车内悬挂“恐怖饰物”整治远光灯,是新现象。由于现在对远光灯查处行动不多,类似以暴制暴的行为一直存在。不少人通过改装灯光、加装“专治远光狗”——汽车中网爆闪灯等方式,对干扰自己驾车“远光狗”进行还击。

  在淘宝上,记者看到了标注有“专治远光狗”的面具、汽车中网爆闪灯等产品。价格方面,恐怖面具包邮价一般是10~30元不等,爆闪灯的价格从40~300元不等。

  标记有“专治远光灯”面具的销量一般不高,只有两位数的销量;而其中一款爆闪灯的销量则有421人付款。

  警方:悬挂恐怖面具已经违法

  南海公安表示,在车内悬挂恐怖饰物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未经允许改装大灯和加装灯光,目前交通法规也不允许。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人士提醒,悬挂恐怖面具除了交通违法外,如因此引发交通事故,还要进行交通赔偿。据悉,悬挂恐怖面具不仅会惊吓到使用远光灯的司机,还可能会惊吓到循规蹈矩合理使用灯光的司机。司机被惊吓,可能造成车辆失控引发事故。如有行车记录佐证,前车需承担赔偿责任。

  数据:滥用远光灯最招人厌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8条相关规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可罚款200元,记1分。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本地针对“远光灯”查处较少,滥用灯光的现象较为泛滥。而本报三年多前在佛山开展的调查也显示,约三成的车辆在市区行驶时滥用远光灯。

  前日,由浙江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等部门开展的由超过18万人参与“我最讨厌的十大交通违法行为”网民评选结果揭晓,夜间乱用远光灯在20项最讨厌交通违法行为评选中高居榜首,紧跟其后交通违法行为依次是随意变更车道、电动自行车逆行走机动车道、闯红灯、转弯靠边不打转向灯、行人乱穿马路、随意停靠上下客、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酒驾和毒驾。这个多达18万人参与的数据,代表了车主的心声,也说明了整治乱用远光灯的必要性。

危害:远光灯影响对向车辆

  有司机表示,当下的用车环境,不少事故的罪魁祸首就是远光灯。远光灯直射,让对面来车完全处于视觉盲区,司机在看不清楚道路的时候,汽车会如同“移动炸弹”。

  滥用远光灯,不仅害人,而且还会增加自身车辆被撞的几率。而对于距离较近的前车而言,强光会导致前车司机无法看清后视镜,容易误操作引发危险。

  针对汽车远光灯的实验显示,在没有路灯的情况下,两辆相向行驶的汽车,如果其中一辆车开着远光灯,对向车辆司机的视野会受到严重影响,只有近至5米时,才能比较清楚地看到车旁的行人。

 网友:滥用远光灯应从严治

  有市民认为,公安部门应该加大执法力度,让犯法者得到惩罚,能改善当前滥用远光灯的现象。网友“栋笃撑”则说,贴恐怖饰物这种吓人的做法确实不对,但开远光灯的人绝对要整治。网友“天涯芳芳”表示,滥用远光灯,比行车压实线、不按指示行驶和违停等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更严重。

  网友“好景”表示,其实有些远光狗只是不知道如何切换灯光。因此,交警部门联合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对改变不懂交通法规滥用远光灯的行为意义重大。

  不少车主表示,希望佛山能效仿深圳等地方,开展滥用远光灯的专项执法行动,让更多车主认识到远光灯的危害。

  2016年,深圳曾开展远光灯“体验式执法”,被查的驾驶员要把自己车的远光灯打开,然后坐在车前一把“特制”的绿色椅子上,看灯一分钟,此体验式执法引发全国关注,也得到大多数民意的支持。

  今年2月中旬,温州交警公布一项由55743人参与整治远光灯民意调查显示, 99%的人认为有必要开展远光灯整治,96%的人赞成交警“体验式执法”的做法。

  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到相对方向来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夜间会车应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同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交警部门则表示,远光灯的唯一使用条件:只有在路上没有其他照明设备,而且对面没有车辆行驶的情况下,才使用远光灯。下面几种情况必须立即转为近光灯: 1。对面有车开来;2。离前面同方向车辆的距离较近;3。路上已经有足够的照明;4。通过交通繁忙的街道。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17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