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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房价涨卖家频反水 买家中介很无奈

2016年09月03日 09:23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卖家在交易过程中因楼价上涨而反悔的情况今年频繁发生。南方日报记者 王昌辉 摄

  房屋交易大热,卖方转而提价售卖,这在今年的楼市频繁发生。早在年初蹿涨的市场,开发商合生创展不认购房合同涨价一事,引起广泛关注。而延伸至二手房交易市场,因楼价上涨而“反水”的情况堪称普遍。

  8月31日,购房者李军(化名)报料称,其于5月与卖方签订合同并交付定金,到8月初想装修,却得知房子已卖给别人。记者在走访中介过程中发现,类似事情并非孤例,多个中介机构均表示部分交易由于业主不配合而难以继续。

  违约事件为何频频发生?鸿祺房产江北区营销总监刘钢梁直言,主要是签订的合同约束力有限,如果卖方看到房价上涨要违约,也没有办法。惠州市房管局负责人也表示只能对违规企业着力,而对交易违约的小业主则很难进行有效监管。

  另有律师代表表示,不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卖方业主将涉嫌违约,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需双倍返还定金。然而记者发现,在实际交易过程中,由于房价上涨动辄带来数十万元的收益,业主对于支付违约金并不在意。

  ●南方日报记者 张峰

  卖家“反水”让买家、中介齐喊“无奈”

  “妻子预产期在10月份,就是怕新房装修有影响才买的二手房。”刘军谈起买房经历直言无奈。他介绍,今年5月在租住的长湖苑小区找到合适房源,当月中旬在中介帮助下与卖方业主签订购房合同,以46万元的总价购买长湖苑9座一套两房户型,并交付3万元定金。

  刘军本以为敲定了房源,接下来进行过户和购买家电布,布置一番就可以住进新家。但接下来遇到的事情让他无可奈何。他介绍,六七月开始和业主约定去过户,业主都说在外出差,但因为钥匙已在手中,且房屋的房产证和国土证都在中介处,他在7月清理房子和买好家电家具,准备进行布置。在布置过程中却了解到,房子已被业主另行交易。一名在深圳工作的购房者以49万元的价格完成交易。“感觉蒙了。”刘军说,他马上与业主联系,却无法联系上。记者在代理交易的家家有地产中介得到证实。

  刘军的遭遇不是个案。鸿祺房产江北片区经理刘钢梁介绍,其门店当前就有一个类似情况。年初达成交易协议,但房价涨了之后卖家就违约,不配合办理过户,业务员无法完成交易拿到提成。当前已经把业务重心转移到过户代理的同协房产负责人称这种情况很普遍。他介绍,自己接的过户代理中就有10多笔“反水”情况,房价涨了,业主不愿意配合办理过户业务,交易一直耗着。

  正式签订的买卖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受访过程中,李军直言无可奈何。他介绍,按照买房计划,小孩出生时房子就可以布置好,老人就可以从老家过来帮忙。“现在倒好,一堆的家电堆在租的房子里,再找房子也要时间。”

  市民严艺谈起购房路也连称“艰难”。明明看好了房子,和业主谈好了价格,过了几天,业主就来电话说不卖了。要么就是要加价出售,作为买方毫无办法。

  以交易佣金而存活的中介机构对此同样无力。刘钢梁介绍,门店经纪人辛辛苦苦带客看房选房,本来跟单到交易就不容易,一旦业主违约,中介将无法收到佣金。同协房产总经理李雁豪则表示“反水”浪费人力,办理按揭、测绘调查等办下来,一旦业主终止交易,所有工作都白费。

  “买卖双方的交易更多是双方的私下协议,作为监管部门很难着力。”中介机构监管单位市房管局产权科负责人表示,对于交易过程中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该科室将予以整治以规范行业环境。但对于买卖双方则没有可依据的法规,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交易。

  对此,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环钦介绍,如果买卖双方仅是口头协议将难以追责。但如果签订了正式买卖合同,并支付一定的定金,那么合同实际上已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因为楼价上涨,业主单方面违约,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购房者可进行起诉,要求卖方履行合同。若坚持拒绝交易,购房者可要求业主双倍返还定金。

■记者手记

房屋买卖双方应恪守契约精神

  签了买卖合同,约定好交易,但由于价格涨得太快而不惜违约寻求高价,类似事件在当前房地产市场高涨的背景下变得频繁。

  诚然,无论是市场中的企业,还是交易中的个人,逐利是本性使然,但市场契约精神的缺失则值得警惕。

  值得注意的是,不只是二手房交易中存在这种情况,在新房销售中,类似事件同样不鲜见。在此前的涨价潮中,合生上观国际就因为楼盘涨价而违约。尽管销售员已与业主签订认购书,但拒绝履行后续交易程序,这背后是因为每平方米增加近1000元的利润。

  类似事件为何频繁发生?在购房者的讲述中可窥知一二。对于企业而言,主管部门的监管和引导尚算得力。开发商在主管部门的协调下履行合约,合生上观国际违约事件在市房管局协调之下有效解决。但对于二手房交易中的小业主,由于不具备约束力,且为双方私自签订的合约,无从下手。尽管违约方依据相关法规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但对比动辄数十万元的增值,几万元的违约成本显得太低。在这一过程中,市场秩序已被打乱,这也是多个交易停滞,买房者多方发帖维权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今年以来,面对蹿涨的市场,以市房管局为首的多个部门多番着力,发布规范条例,进行现场大检查和动态巡查等,都是为了维护惠州楼市的健康运行。这也意味着无论是卖房的企业和小业主,还是置业的购房者,遵守市场准则,遵守合同约定以及践行契约精神都是应有之义。

  对于后续市场的涨跌,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有自己的预期。无论是买来居住还是投资,也无论卖房是为了套现还是清货,市场波动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盈浮都应该在达成协议、签订合同之前考虑好,而不是等到市场变了风向再来反悔,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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