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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城管执法将有律师随队监督 不配合执法将发函

2016年04月08日 08:14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跨门店经营、流动摊贩乱摆卖、违建乱搭……城市管理长期面临“老大难”问题。在执法管理中,一方面,不少违法违规者拒不配合执法,甚至暴力抗法;另一方面,城管执法人员也偶有不文明、不规范执法行为。现在,通过引入第三方,聘请专业律师居中“搭桥”,以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有望缓解当前执法难现状。

  南方日报记者7日从惠州市城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将在桥西执法队、河南岸执法队、江北执法队试点派驻三名专业律师,以第三方身份参与一线执法办案。律师将为违规违法当事人提供法律告知服务,并协助开展处罚教育和普法宣传活动,同时指导和监督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据了解,“律师驻队”工作模式也是市城管局今年改革创新的首推举措。

  当事人不配合执法律师将发《律师函》

  据市城管局法规科科长王渭茹介绍,目前已选定三个人口密集、结构复杂、流动性大的执法队(桥西执法队、河南岸执法队、江北执法队)作为律师驻队工作模式的试点单位,并由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指派三名专业律师分别进驻。

  驻队律师不同于一般的法律服务,其直接进驻执法队,并以第三方身份参与一线执法办案。驻队律师将协助开展处罚教育和普法宣传活动,尤其是将接受执法调查或者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作为重点宣传目标,通过约谈的方式进行法制教育,减少正面冲突,化解执法矛盾。

  值得一提的是,驻队律师还具有出函催告的职责。城管执法文书发出后,如遇当事人不配合调查、不接受处理或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驻队律师将向当事人出具《律师函》,督促当事人接收调查处理、按期履行法律义务。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文书后,当事人有时不懂法、不相信,觉得是城管在吓唬他,或者明知违法而拒不履行处罚决定,这时,驻队律师作为专业的第三方出具法律意见,告知其法律责任和执行程序,对当事人更具说服力。”市城管局副局长朱燕敏认为,驻队律师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化解执法冲突和社会矛盾,具有“减气阀”的作用,同时通过与当事人约谈等方式,也充当了法律“宣传手”的角色。

 现场发现问题驻队律师将及时纠正

  实际上,驻队律师担任的角色是多面的,不仅可以协助城管执法人员科学、高效执法,而且还能指导和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当前,城市管理职能不断拓宽,这对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意识提出了很高要求。

  对此,驻队律师以法律专家的身份,对执法疑难点及日常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同时还会随队执法,亲身体验一线执法,及时纠正现场发现的问题。对执法队承办的所有处罚案件,驻队律师会对案件的执法程序、文书制作、证据材料、法律适用等进行审查,发现存在问题或错误的,第一时间给予指正。

  “既是法律指导,也是监督,避免执法人员不专业、不文明、不科学的执法行为。”朱燕敏表示,城管部门和律师事务所之间实行双向监督。一方面,律师从法律角度指导和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城管部门也对律师进行考核,如律师发现执法人员不规范、不文明执法却不及时纠正指出,律师将承担相应责任。“‘驻队律师’制度化以后,不但可以极大地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办案能力,也有利于建立一支廉洁的执法队伍。”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主任、惠州市政府法律顾问杨择郡认为,律师驻队工作模式是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城管执法难题,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化的具体探索,既可以有效缓解当前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难、执行率偏低等问题,改变城管执法的被动局面,又可以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依法治市、维护法制的权威。

  南方日报记者 徐乐乐

■链接

 驻队律师有哪些职能?

  1。规范现场执法行为

  2。全面审查处罚案件

  3。开展法制业务培训

  4。协助开展宣传教育

  5。出函催告提高执行力

  6。就执法队管辖范围内发生的特重大事件,向有关部门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意见

  7。协助做好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8。为遭受人身伤害的执法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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