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调查暑运“黄牛”如何绕开购票实名制
正值暑运,旅游流、探亲流、学生流等客流叠加,一些热门线路出现火车票紧张的现象。铁路部门预计,今年暑运有近6亿人次出行。“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一些“黄牛”绕过购票实名制,倒卖火车票牟取暴利。他们有的手握数十张身份证刷票倒票,有的利用通信软件实施线上到线下团伙作案。有“黄牛”称,暑运高峰期日入千元。
据新华社电
一张火车票加价100元
铁路系统发布数据显示,7月份国家铁路发送旅客2.9亿人次,同比增长9.9%。据一些铁路工作人员介绍,暑运比春运更忙,一是暑运有60天时间,二是暑运为双向客流,出行的短途旅客很多。
全国一些热门目的地的车票变得十分紧俏,“黄牛”们也开始伺机而动。深圳的万先生就发现有人在深圳北站兜售高价车票,他说:“我去湖南岳阳,票很紧张,在车站里就有好多人跟着我,问要不要加价100块钱买票。”
仅7月一个月时间,济南铁路公安局在辖区火车站集中开展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就打掉涉票团伙窝点17个,收缴车票2104张,查处各类违法人员310余人。
记者近日来到北京西站,发现加价倒票的“黄牛”仍然存在。记者走出售票大厅,即有两位中年妇女上前搭讪询问是否需要代买火车票。
此时从北京西到长沙南的G505次高铁已经显示无票,记者对其中一位刘女士说,想要买这一车次车票去往长沙。刘女士说:“可以帮你买到G505到保定的车票,保证你可以上车,上车后再补票,但每张加价100元。”在记者同意后,刘女士带记者来到北京西站附近一铁路客票代售点取票。记者拿到两张车票,共花费337元,其中车票费用137元,“黄牛”加价费用200元。
两个月预计能赚10万元
记者调查了解到,其实像刘女士这样的“黄牛”事前会囤积大量周末热门车次的短途车票。铁路杭州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周晨介绍,“黄牛”在窗口或网络套购大量车票后,待找到车票买主后,利用开车前2小时内退票立即返库的规定,同一时间迅速完成退票和回抢,牺牲少量的退票费,将车票身份信息成功转换,完成加价倒卖。一个外地在京倒票的“黄牛”透露,暑运高峰期,她平均每天能接10多单“业务”,按一张票加价100元计算,日收入1000元“仅是保底”,两个月预计能赚10万元。
2012年1月1日,铁路客运全面实施实名制购票。“相对于火车票实名制前,‘黄牛’大规模缩小,但仍然活跃。空间集中在一线、二线城市火车站,这些车站旅客多,需求旺盛,时间集中在春运、暑运等小长假旅客出行频次较高的节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讲师李小波介绍。
专家表示,“黄牛”往往是团队合作,分工明确,建立专属QQ群等聊天工具,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分享、贩卖抢票软件,熟悉网络操作的人在线上抢票、刷票,线下团队有组织地进行销售。
“黄牛”倒票新手法
买近求远
北京市民刘杰向记者反映,近日他准备去石家庄买不到车票,“黄牛”让乘客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买一张短途车票进站,票价仅四元,同时再给乘客一张以他人身份信息购买的到石家庄的车票。利用车上查票疏漏和出站时看票不看证,乘客浑水摸鱼地完成行程。专家介绍,“黄牛”事先通过网络、电话等手段囤积紧俏方向长途车票,再加价将他人的实名车票售给其他旅客,同时让旅客用本人身份信息购买短途车票,以通过进站时实名查验。一位“黄牛”向记者透露,自己现在手握30多张他人身份证用于倒卖火车票,这些身份证有的是遗失的有效身份证,有的是从老家搜集的邻居、老乡的身份证。
囤票寻主
铁路民警介绍,“黄牛”通过各种途径泄露的身份信息和手机号码,提前买好区间票,等有乘客需要同一线路的车票,“黄牛”再退票买新票,这个过程中只是损失了数量很小的退票费。
一位网名叫“乐天派”的“黄牛”告诉记者,现在快递、软件注册等很多途径都存在个人信息泄露,利用别人的身份进行囤票并不是难事。
有些旅行社使用这种囤票寻主的方法,也成为“黄牛”窝点。济南铁路局工作人员6月底在济南站附近一旅行社内查获车票62张,已支付网络订单147条,他人身份证复印件57张。该旅行社伙同另外三家旅行社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以电话订票方式囤票。
专家说法
北京隆安(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雷说,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记者描述的“黄牛”倒票情况已构成违法行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规则漏洞触碰法律红线,非法进行倒票、囤票,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售票秩序,还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黄牛”可以绕过实名制的根源是什么?李小波认为,根源有两个方面:一是“黄牛”可以利用各种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信息并借助软件大规模抢票,或是秒杀退票,这是目前“黄牛”倒票最主要的途径;二是铁路工作人员验票环节不严,途中验票和到站验票漏洞导致部分持短途或虚假车票人员可以蒙混过关。
李小波建议,铁路部门进一步加强实名制车票查验管理,形成进站查、上车查、出站查的常态化严查严管模式;同时针对订票规则存在的缺陷升级网站、堵塞漏洞,营造更加公平合理的购票环境,防止“黄牛”钻空子。
山东一位铁路检察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新型倒票案件存在“定性难”“发现难”“取证难”问题。办案中很难准确区分劳务行为和倒卖行为,倒票人员、购票买家隐匿网络幕后难以发现。此外,“电子数据、虚拟商品、谈话记录”等案件证据收集、固定相对较难,取证过程更为复杂。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张建平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对如何定性倒卖车票、倒票案件的证据标准等问题形成文件下发,指导办案工作;尽快明确滥用高速抢票软件的法律责任及为抢票软件提供信息平台的网站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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