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叶孜文 增城有一些家长收到短信通知,说自己的小孩被选中去电视台面试。当他们交了近5000元去到培训基地后,才发现货不对板。原来,该培训机构与电视台无半毛钱关系。得知受骗后,家长们连续多日找到出租面试场地的增城电视台投诉。

  电视台摆摊 招收小艺人

  上个月6日,姚女士收到一条手机短信,称她9岁的女儿被选中去参加广东电视台少儿频道的全能小艺人选拔,录取的话可参加少儿频道节目录制并出镜主持。

  “那个机构还给我打电话通知我”,姚女士称,致电者知道她女儿以及其夫妻二人的姓名,而且面试地点又是在增城电视台内,感觉很可信。

  第二天,姚女士就带着女儿来到增城电视台。在电视台大厅,的确见到“全能小艺人”增城选拔的宣传摊点,摆放的宣传图上都印有广东广播电视台的标志。姚女士称,面试同样在电视台里进行。

  面试通过后,该机构称姚女士的女儿还要参加一个少儿艺术团的训练营,之后有机会参与少儿频道节目的拍摄或被推荐到其他影视剧组。

  “我问他是怎么得知我的联系方式的,他们说是通过教育部门联系上我的,不是每个小朋友都有资格参加训练营”,姚女士听后二话不说就交了4980元。

  交费后,刷卡凭据上面标明的商户名称为“广东少儿频道波仔美美艺术团”。对方提供的手写收据上面写着的商户名称是“广东少儿艺术团训练营”,并盖有“广东广电少儿频道”的收款专用章。

  货不对板 影视基地变农庄

  8月14日,训练营第一日。按照该机构通知,这是个6天5夜的训练营,地点位于番禺广东广播电视台少儿训练基地。当天,姚女士的丈夫连同另外44名家长一起乘坐由主办方提供的大巴前往番禺。

  到达该基地后,家长们都蒙了,“那根本不是之前说好的影视基地,而是一个普通农庄”,姚女士称,那个农庄同时还在接待其他客人,提供餐饮服务。一看这训练营货不对板,家长们要求主办方出示相关的资质证明,对方却无法提供。家长们唯有报警求助。

  本周,受骗的家长们到增城电视台讨说法。“正因为是在电视台里面摆摊,我们才觉得信得过”。

  8月16日,增城区广播电视台发表声明称,该台仅为场地出租单位,并无收取学员费用。同时,声明称公安机关已介入,培训机构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调查。

  相关说法

  广东电视台:未发过相关通知和宣传

  早在8月12日,广东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已发出严正声明,称“全能小艺人夏季训练营”非其频道举办的官方活动,也从未发出过相关通知和宣传,该活动损害了少儿频道的声誉及利益,电视台会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律师意见:增城电视台需承担相关责任

  广州公益律师廖建勋:该培训机构的行为是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权。在民法上构成侵权,应按过错承担责任。而增城电视台作为场地出租方,没有尽到必要的审查和监管义务,显然是有过错的,因此它应该承担一定的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该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家长可向该机构主张所缴纳学费的三倍赔偿。若向增城电视台主张赔偿,则应在所交学费的范围内,按过错承担适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