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公安分局成功侦办非法采矿案]

  2015年12月24日,花都区公安分局接区国土局移送的相关案件,对花都区赤坭镇某鱼塘被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一案立案侦查。经过数月侦查查明,曾某于2014年底承租该鱼塘后,用钩机、推土机和泥头车等对该鱼塘的塘泥(主要成份为高岭土矿矿石)进行非法开采,将开采到的塘泥运到佛山等地的陶瓷厂进行销售。经省国土资源厅鉴定,该鱼塘被非法开采高岭土矿矿石近6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约人民币376万元。2016年5月24日,曾某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