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罗林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宇杰  

  近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显示,为更好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珠三角地区力争在2018年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而全省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车国Ⅵ排放标准。一石激起千层浪,历经“国V升级”之痛的佛山车商,对于此事密切关注。此外,国VI排放的实施,不仅影响车企、车商,也对消费者的购车甚至用车行为都会产生影响。

珠三角城市明年或实施国VI标准排放,更高的汽车排放标准或将会让环境质量提高。珠三角城市明年或实施国VI标准排放,更高的汽车排放标准或将会让环境质量提高。

  新政:明年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显示,将全面推进机动车VOCs减排,将以汽油车尾气排放和蒸发排放控制为重点。具体举措方面,珠三角地区力争在2018年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全省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车国Ⅵ排放标准,引入车载油气回收技术(ORVR),显著降低蒸发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大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茂名、惠州为VOCs减排重点城市。

  根据省环保厅发布的今年上半年空气质量状况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1.6%。在全省空气质量污染源中,臭氧已取代PM2.5,成为全省空气首要污染物。机动车排出的尾气中同时含有氮氧化物和碳氢化物,是形成臭氧的绝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