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汽车质量问题点多面广 加价提车成潜规则

  1.交通工具类投诉分析

  据广东省消委会2016年前三季度数据显示,广东交通工具类投诉共计7929件。而在广东省各级消费者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上半年交通工具类投诉共计4732件,是2015年同期的1.8倍。由于消费者汽车消费相关知识不足,消费者和经营者信息不对称,交通工具类投诉逐年升高。交通工具类投诉激增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商家逃避“三包”责任;二是不履行承诺;三是附加不合理条件。

  2016年广东交通工具类投诉的两个重要方面分别为:

  (1)商家不按时交车 加价提车成隐形套餐

  在广东省各级消费者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商家以提价作为向消费者交付预订车辆的条件,已成消费者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今年11月《消费者报道》收到用户黄先生的投诉,今年7月在×风本田的4S店预订的×思域被销售员告知年内无法提车,销售员暗示如加价一万元就有望在下个月底提车,黄先生在加价8000元后的两个月后才如愿提车。

  (2)新车上路故障多 消费者安全难保障

  对于“三包”期间出现的零部件等产品质量问题,个别商家会拖延或借故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维护。在广东省消委会上半年投诉情况分析中,用户王先生的妻子在阳江购买了一台×弗牌轿车,使用不到2个月时间就在行驶过程中出现车轮钢圈破裂的现象。王先生认为这是汽车质量问题,要求全额退款。保定市立中车轮制造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的鉴定分析认为,此次车轮钢圈破裂现象不属于质量问题,系外力撞击所致。王先生不接受鉴定结果,经阳江市消委会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后,被投诉方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77200元购车款项。

  2.交通工具类消费提示

  (1)消费者:

  ①购车时货比三家。消费者在购车前要全面了解行情,深入比较不同经营者的标价、服务,切勿贪图便宜落入购车陷阱。

  ②慎交购车定金。汽车销售员为了促成交易往往只告诉消费者优惠的情况,却不会主动告知需要附加的条件。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一定要咨询清楚除了购车款之外,是否还有购买汽车商业保险、提车加价等要求。

  ③慎签订购车合同。消费者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理解合同条款,口头约定的内容也要一并以书面形式在合同中注明,做到权责一致,有理有据。针对有些经营者将汽车合格证抵押给银行导致新车上不了牌的情况,消费者应特别要求在合同中注明车辆与合格证一起交付。

  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车辆在经销商承诺的保修期内,应及时到有资质的正规经营维修点进行维修和保养。

  ⑤保留好购车凭证。消费者应保管好购车时交付所有资金的书面证明及其他凭证,以便出现纠纷即可及时维权。

  (2)企业:

  ①加强技术创新。提供高质量的汽车及零部件,不能用假冒伪劣产品来冒充合格货物。

  ②提升日常中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对员工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培训,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③要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头诚信经营、规模经营、守法经营。发生违约事件时,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协商,按规定赔偿消费者的损失。